【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1-11 阅读次数: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仙居县下各镇羊棚头村共富工坊项目,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 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保费应一函一付,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本平台承认的有效的可以通过非电子保函系统开具的保函机构为已入驻本平台电子保函平台的机构。工程保函的 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4.4”所列条款。”更改为“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保费应一函一付,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工程保函的 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4.4”所列条款。”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作更改。
3、补遗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招 标 人:仙居县下各镇羊棚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