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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7-31 阅读次数: 】
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埠头镇埠头村供销社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
补遗书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埠头镇埠头村供销社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公告中“2.3施工总工期:10个月。”现修改为“2.3施工总工期:不超过300日历天。”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0个月。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现修改为“计划工期:不超过30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4、本补遗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招标人:仙居县埠头镇埠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共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