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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9-11 阅读次数: 】
浙江共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仙居县下各镇溪上村外墙仿大理石漆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331024113050026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仙居县下各镇溪上村外墙仿大理石漆和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具体以新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 / | 增加:本项目核心产品:外墙抗碱底漆、冠晶石同色中涂漆、冠晶石彩点面漆、哑光罩面漆 |
2 | 第二章 采购需求“四、质量保证” | / | 增加:3.本项目核心产品(外墙抗碱底漆、冠晶石同色中涂漆、冠晶石彩点面漆、哑光罩面漆)须为投标人所投品牌的自有厂家生产产品,不允许代加工(OEM)、贴牌(ODM)(须提供承诺书)。如在后续交货或验厂中发现存在代加工(OEM)、贴牌(ODM)等情况,视为严重违约,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如已签订供货合同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及索赔的权利。 |
3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 / | 增加:(10)如本项目是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核心产品(外墙抗碱底漆、冠晶石同色中涂漆、冠晶石彩点面漆、哑光罩面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证书。 |
4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 | / | 增加:产品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
5 |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确定中标候选人” | / | 增加:相同品牌认定标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
6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12 质量保证” | / | 增加:12.4本项目核心产品(外墙抗碱底漆、冠晶石同色中涂漆、冠晶石彩点面漆、哑光罩面漆)须为投标人所投品牌的自有厂家生产产品,不允许代加工(OEM)、贴牌(ODM)。如在后续交货或验厂中发现存在代加工(OEM)、贴牌(ODM)等情况,视为严重违约,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如已签订供货合同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及索赔的权利。 |
7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9.2到货” | 每批货物到达现场后,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不合格的可以部分或全部拒收,由此对买方造成的损失应给予经济赔偿。卖方必须派人员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清点检验,按供货清单验收,若有缺少或损坏,卖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同样式的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使买方满意为止。 | 每批货物到达现场后,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不合格的可以全部拒收,检测费用由卖方负责,并对前面已供货货物(包括已抽检合格产品)全部作不合格处理,并赔偿已供货物中标价值三倍的金额进行赔偿,如已施工上墙的,还需赔偿施工(含返工)费用。 卖方必须派人员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清点检验,按供货清单验收,若有缺少或损坏,卖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同样式的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使买方满意为止。 |
8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12日09:00 | 2025年09月28日09:00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仙居县下各镇溪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名 称:浙江共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项长春 地 址: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4楼
项目联系方式:13058878189 项目联系人:李洁
项目联系方式:1329166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