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5-16 阅读次数: 】
为更好地利用本社区资源环境,增加经济效益,根据中共仙居县委办公室【2022】1号文件和仙政办发【2024】19号文件规定,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仙居县白塔镇感德村圳口自然村大桥头西停车场等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序号 | 项目 | 位置 | 最低限价 (元/年) | 出租期限 |
1 | 仙居县白塔镇感德村圳口自然村大桥头西停车场等 | 仙居县白塔镇圳口大桥(桥下约100米老汽车路)至悦柳大桥范围之间 | 160670 | 十七年 |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租赁物使用用途:
①租赁物使用用途可用于停车收费等旅游相关服务行业。
②必须是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③承租人在承租前,已经了解自已从事的经营生产项目符合招租人的承租条件,并符合经信、安全、消防、环保等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做好生产前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做到合法生产、依法经营。如果承租人从事的经营生产项目不符合招租人的承租要求或不符合上述要求进行试生产或生产,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限、租金及租赁费用支付
(1)租赁期限:17年,租赁期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时,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2)租金:最低限价:160670元/年。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为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六年至第十年每年租金为第一年租金递增5%计取,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每年租金为第六年租金递增5%计取,第十六年至第十七年每年租金为第十一年租金递增5%计取。
(3)租赁费用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每期租金应提前1个月支付并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应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承租人如需招租人开具租金发票,则开具发票产生的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四、对意向承租人的要求
(一)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二)对意向承租人的其他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因发大水等原因关闭停车场等)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物范围、面积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租赁期满10年后,如若因政策变化,导致租赁期限缩短,承租人须无条件服从(须配合支持因政策带动的变动),如招租人政策处理成功,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承租直至期满,承租人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3.承租人不得经营国家严令涉及黄、赌、毒等违法项目以及严重扰民、化工污染、易燃易爆的项目,否则招租人收回标的物,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未经招租人允许不得转让、转租。如需转让、转租须经招租人同意,否则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须全面负责停车场的安全管理,按招租人要求完成周边安全设施改造,确保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因承租人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6.因租赁标的有涉及水域安全,为了预防和应对水域安全事故,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做好水域安全管理工作,成立3人及以上的巡逻救援队伍并配备应急设施设备;招租人及有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事项,经招租人书面通知后在3天内进行整改;若承租人在承租期内经书面催告后,未在招租人书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经招租人再次书面通知承租人后,招租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因承租人安全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本村(感德村)村民有免费停车权,承租人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8.除停车场外,其他配套设施因原承租人合同期未满(于2025年11月8日期满结束),经营范围按现状经营直至期满,具体事项由承租人自行协商。
9.承租人不得对周边居民、环境及相关方造成污染和影响,如有造成污染的或接到周边居民屡次投诉拒不整改的,则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10.租赁期内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租赁物安全事故而毁损,承租人负全额赔偿责任,如因此涉及第三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承租人自负其责自行处理,与招租人无涉。
11.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租地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承租人负责办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需要招租人协助或提供与标的物有关的手续、资料的,招租人有义务提供和协助。在租赁期内涉及承租人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1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使用权,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租赁物(含设备设施)在租期内的维修均由承租人负责,如遭遇不可抗力(指因战争、灾难性自然灾害、政策等)造成场地的主体结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可协商解决。
13.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4.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有关证照,依法纳税,合法使用。标的物水电设施由承租人负责建设和维护,水、电应单独设表计费,直接交至供水、供电部门。
15.承租人不得擅自在承租范围外的空地、消防通道、及其他过道上搭建临时建筑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16.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的垃圾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招租人。承租人的建筑设施、地上附着物不得拆除,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
17.如承租人未按合同要求执行,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整,履约保证金应在本经济合作社和承租人合同签订前支付。租赁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以及承租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如数无息返还承租人。如承租人合同履约未完成,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33000元(大写:叁万叁仟元)
2.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7时00分。(网上竞价开始前一天17:00截止)
3.竞价保证金形式:
①登录仙居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xjxejy.com.cn/),在【招标公告】-【产权交易】选择标的后,在【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页面选择银行,在【获取保证金随机账号】处取得竞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后银行转账。
②必须在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成功单笔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到保证金账号,完成【保证金查询】和【资格确认书】操作后方可参与竞价!
③竞价保证金必须使用本人银行卡(个人)或者企业基本户(企业)转账,须与主体库信息保持一致!
④银行可能存在延缓到账情况,建议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两个小时完成转账。可以通过【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是否到账!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成保证金交纳,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竞价,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竞价方式
一、本次竞价方式为网上竞价,承租人必须通过仙居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xjxejy.com.cn/)参加网上竞价,必须在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成功单笔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
二、竞价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 5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竞价时长:30分钟。延时竞价时长:2分钟(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意向承租人出价,将自动延时2分钟)。步长:2000元。
三、意向承租人网上竞价主要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办事指南-承租人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热线0576-87777798:
七、联系方式
招 租 人:仙居县白塔镇感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联 系 人:余主任
联系电话:13335861005
招租代理:台州浩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885767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