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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6-12 阅读次数: 】
朱溪镇兴隆村(包下自然村)格岸山营地、溪滩地、后门山岩洞整体招租
招租公告
为更好地利用本村资源环境,提高村知名度,招租人经集体研究决定对朱溪镇兴隆村(包下自然村)格岸山营地、溪滩地、后门山岩洞整体招租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坐落在朱溪镇兴隆村(包下自然村)的岸山营地(含咖啡屋)、后门山岩洞、绿道包下人家外门楼架至包下水古潭溪滩。(具体标的物位置和面积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标的物租赁期限:20年,租赁期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时,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租金,第四年至第六年最低限价:10000元/年,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租金为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七年至第十四年每年租金为第一年租金递增200%计取,第十五年至第二十年每年租金为第一年租金递增400%计取。
四、对意向承租人的要求
(一)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二)对意向承租人的其它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物范围、面积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不得经营国家严令涉及黄、赌、毒等违法项目以及严重扰民、化工污染、易燃易爆的项目,否则招租人收回标的物,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物的租赁用途为旅游开发,在合同期内因承租人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等情形,需转租土地,承租人有权转让,所有款项归承租人所有。但需经村委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才能转租。
4.兴隆村村民在该项目范围内消费,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享受七折优惠(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兴隆村村民有优先被录用员工权利。
5.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租地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承租人负责办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需要招租人协助或提供与标的物有关的手续、资料的,招租人有义务提供和协助。在租赁期内涉及承租人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使用权,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租赁物(含设备设施)在租期内的维修均由承租人负责,如遭遇不可抗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解决。
7.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8.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有关证照,依法纳税,合法使用。标的物水电设施由承租人使用并负责建设和维护,产生的相关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水、电应单独设表计费,水电费直接交至供水、供电部门,如水电纳入招租人管理的,则水电费直接交到招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拖欠,如因拖欠产生滞纳金,由乙方负责补缴。
9.在项目土地上投资开发的一切资产、设施、苗木、构/建筑物均属于甲方所有。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政府部门依法征收、占用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10.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的垃圾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招租人。承租人的建筑设施、地上附着物不得拆除,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
11.标的物的保洁(不包含生活垃圾清运)、绿化养护由承租人负责。
12.如承租人未按合同要求执行,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3000元整,履约保证金应在本经济合作社和承租人合同签订前支付。租赁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以及承租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如数无息返还承租人;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以及承租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则由承租人另行赔付。如承租人合同履约未完成,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招租文件可在仙居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xjxejy.com.cn/)下载。
六、其他
(一)标的物内容:以现状为准。
七、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方式为网上竞价,承租人必须通过仙居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xjxejy.com.cn/)参加网上竞价。
2.竞价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 06月 17 日 10 时 00 分,竞价时长: 30分钟。延时竞价时长:2分钟(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意向承租人出价,将自动延时2分钟)。步长:500元。
3.意向承租人网上竞价主要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办事指南-承租人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热线0576-87777798。
八、联系方式
招 租 人:仙居县朱溪镇兴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项自友
联系电话:18658323402
招租代理:浙江共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洁
联系电话:1875866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