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9-11 阅读次数: 】
仙居县福应街道河口路38、40号荷塘月色公寓20幢商业房地产招租项目
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仙居县福应街道河口路38、40号荷塘月色公寓20幢商业房地产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仙居县福应街道河口路38、40号荷塘月色公寓20幢商业房地产招租项目位于仙居县党校北面,东临34米宽的河口路,北靠20米宽的建设东路,南至26米宽的规划道路,西侧为南峰新村。地上4层,地下2层,共计六层。地上建筑面积15326.71平方米,地下2层为地下车位,车位数量为145个。(具体标的物位置和内容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标的物租赁期限: 12 年,招租人给予承租人6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该免租金时间段不计入租赁期限,租赁期以装修免租期满后开始计算租金。免租金期间,双方必须履行承租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时,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租金:最低限价:人民币1611937元/年。租金按年计算,每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
四、对意向承租人的要求
(一)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二)对意向承租人的其它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物范围、面积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 承租人不得经营国家严令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的项目以及严重扰民和化工污染、易燃易爆的的项目,否则招租人收回标的物,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不得对周边居民、环境及相关方造成污染和影响,如有造成污染的或接到周边居民屡次投诉拒不整改的,则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4.租赁期内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租赁物安全事故而毁损,承租人负全额赔偿责任,如因此涉及第三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承租人自负其责自行处理,与招租人无涉。
5. 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需要招租人协助或提供与标的物有关的手续、资料的,招租人有义务提供和协助。在租赁期内涉及承租人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使用权,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租赁物(含设备设施)在租期内的维修均由承租人负责,如遭遇不可抗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解决。
7.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8. 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有关证照,依法纳税,合法使用。标的物水电设施由承租人负责建设和维护,水、电应单独设表计费,直接交至供水、供电部门。
9. 承租人不得擅自在承租范围外的空地、消防通道、及其他过道上搭建临时建筑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10.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的垃圾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招租人。承租人的建筑设施、地上墙上、顶上附着物不得拆除,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
11.如承租人未按合同要求执行,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2.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原则上不得转让,如需转让须经招租人同意,否则招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3. 目前标的物有客梯 2台,客梯2台,承租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增设2台货梯,费用由承租人自负,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不得拆除,无偿归招租人所有。
14. 为了方便承租人更好的利用标的物,河口路西面(标的物东北角)允许改造6间临街商铺,费用由承租人自负,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不得拆除,无偿归招租人所有。
15. 承租人每年须缴纳商业楼物业费20万元包干(包括商业楼2层地下室的物业费),出租后的商业楼室内装修、经营中的消防、卫生、安保等由承租人依法承担主体责任,物业公司将履行以下义务:(1)对承租人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畅通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1次),并向招租人提交书面检查报告,如发现问题,督促租户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租户自行负责;(2)发现承租人违反消防法规的,立即通知承租人整改并报告招租人及消防部门;(3)协助招租人监督承租人落实安全责任。商业楼室外区域、地下车库、消控室、从小区入口进入商业楼地下室的车辆、人员归物业公司管理并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将确保消控室按规定24小时专人值班,定期维护消防控制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标的物装修时,承租人无需向物业公司缴纳装修管理费和装修保证金。装修责任、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负,有任何安全责任与招租人无关,标的物装修产生的垃圾由承租人自行处理。
(三)履约保证金:500000元,履约保证金应在本经济合作社和承租人合同签订前支付。租赁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以及承租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如数无息返还承租人。如承租人合同履约未完成,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招租文件可在仙居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xjxejy.com.cn/)下载。
六、其他
(一)标的物内容:以现状为准。
七、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叁拾万整)
2.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1日17时00分。(网上竞价开始前一天17:00截止)
八、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方式为网上竞价,承租人必须通过仙居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xjxejy.com.cn/)参加网上竞价。
2、竞价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 09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竞价时长: 30分钟。延时竞价时长:2分钟(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意向承租人出价,将自动延时2分钟)。步长:1000元。
3、意向承租人网上竞价主要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办事指南-承租人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热线0576-87777798:
九、联系方式
招 租 人:仙居县福应街道月塘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徐梅芳
联系电话:13968542258
招租代理:浙江共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洁
联系电话:1329166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