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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12-11 阅读次数: 】
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根据中共仙居县委办公室【2022】1 号文件《仙居县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实施细则(试行)》、仙政办发〔2024〕19 号文件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居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我单位经集体研究决定对仙居县白塔镇景星大道北 48 号属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下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的厂房(原仙居县银腐金属制品厂)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标的物概况:
本标的物坐落在仙居县白塔镇景星大道北 48 号的整体厂房(标的物的具体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具体如下:
标的物 | 位置 | 名称 | 结构 | 楼层 | 建筑面积约 (㎡) | 土占地面积约(㎡) | 年租金 元/㎡ (最低限价) | 备注 |
1 | 仙居县白塔镇下宅村(景星大道北 48 号) | 宿舍 | 砖混
| 1 | 144.93 | 144.93 | 129304 | |
2 | 139.65 | |||||||
厂房 1 | 砖混
| 1 | 429.20 | 429.20 | 二层破旧
| |||
2 | 424.00 | |||||||
厂房 2 | 砖木
| 1 | 421.87 | 421.87 | ||||
天井 | 2804.02 | 空地 | ||||||
合计 | 1559.65 | 3800.02 | 129304 | 总用地约 5.7 亩 |
二、房屋使用用途:①由承租人自主决策经营,但必须是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②承租人在承租前,已经了解自已从事的经营生产项目符合招租人的承租条件,并符合经信、安全、消防、环保等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做好生产前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做到合法生产、依法经营。如果承租人从事的经营生产项目不符合招租人的承租要求或不符合上述要求进行试生产或生产,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限为: 20 年,租赁期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招租人原因,未按时将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时,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二年~第六年在中标价基础上递增 5 %,此后每 5年在上一轮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5 %。以此类推至第二十年。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在上期租金到期前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后一年租金。
五、对意向承租人的要求
(一)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或个体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竞租。
2.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租。
(二)对意向承租人的其它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察看拟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对本招租文件如有质疑须在租赁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48 小时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已经了解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现场踏勘联系人:崔镇桂联系电话:18869987888)。
2.意向承租人入驻租赁房屋以及日后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审批许可登记领证等所有手续(包括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电信、宽带等所有手续)和费用由意向承租人自行负责;邻里纠纷、有关费用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申办解决并承担费用;招租人只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有关资料及配合协助。承租人如遇有关问题未能妥善解决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甲方无涉。
3.意向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积极配合招租人做好消防、食品安全等工作,意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事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人在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前提下的其他改变需取得招租人同意,装修费用由意向承租人自负。租赁期间意向承租人使用本房屋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负。期满后房屋的所有装修附着物归招租人所有,与房屋一起归还招租人。水电费用、卫生费、各类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水、电应单独设表计费,直接交至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由承租人自行安排。
5.租赁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保证租赁物的完整性,及时搬迁完毕,并清扫干净。所有与房屋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
6.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人来承担,与招租人无关。
(三)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整,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存入招租人指定账户。中标人在全面履行合同至租赁期届满期间,没有因违约而引发投诉与索赔情形,租赁期满后该款无息返还给承租人。
六、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 20000 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16 日17时00分。(网上竞拍开始前一天17:00截止)
七、竞拍方式
1、本次竞拍方式为网上竞拍,承租人必须通过仙居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xjxejy.com.cn/)参加网上竞拍,必须在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成功单笔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拍。
2、竞拍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 12月 17 日09时00 分,竞拍时长:30分钟。延时竞拍时长:2分钟(在竞拍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承租人出价,将自动延时2分钟)。步长:5000元。
七、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下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租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白塔镇下崔下宅村 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幢10楼
联系人:崔镇桂 联系人:张勇清
联系电话:18869987888 联系电话:0576-87051666
2025年12月11日